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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

常州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使用协议书


  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隶属:     单位性质:
  单位详细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使用经费人):  性别:         学历:     职称:
  原工作单位: 原工作单位职务: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并负责办理接收手续。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报到参加工作,并从年 月起,在甲方工作三周年以上。

  三、甲方在乙方报到后,向乙方一次性拨付安家费万元及市政府专项津贴每月元(按月拨付,共付两年)。如甲方给乙方安排住宿的,可待乙方购房时,甲方一次性拨付乙方市人才开发资金的安家费。

  四、乙方在三年服务期内,除市组织、人事部门调动外,因其他原因流动出甲方的,按每少工作一年,向甲方退还安家费1/3。

  五、双方经协商达成的其他条款。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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