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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商标协会章程

重庆市商标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定名为重庆市商标协会。英文译名:CHONGQINGCITYTRADEMARKASSOCIATION

  第二条 重庆市商标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由我市的有影响的商标注册人及从事商标印制、商标法律事务、商标中介服务、商标管理、商标理论研究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依法维护会员的商标权益,指导会员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开拓市场,争创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增强会员的商标自我保护、自我发展能力,提高会员和全社会的商标意识,促进重庆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 本会接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业务指导,接受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和管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活动。

  第五条 本会的住所是:重庆市渝中区沧白路73号。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商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开展争创重庆市著名商标和中国驰名商标工作的咨询和服务工作,指导会员正确运用商标战略和策略,提高使用和管理商标的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三)接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向认定机构提供推荐意见,协助行政机关开展著名商标的认定及宣传工作;
  (四)依法维护会员的商标权益,接受委托,为企业提供商标法律事务咨询服务,对会员商标被假冒侵权提供帮助,协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查处商标违法行为;
  (五)组织有关商标的经验交流,学术讨论及商标展览、宣传、培训等活动,调查研究国内外商标动态与信息,研究我市商标发展战略,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六)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会员的经营行为,调解会员间的商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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