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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查新合同(样式二)


  委托机构(盖章):         查新机构(盖章):
  代 表(签字):          代 表(签字):
  订立地点:青岛科技信息网络中心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

  查新委托人须知

  一、为使查新委托能顺利进行,前来本中心办理查新事宜的委托人应熟悉所委托的查新项目,或是项目组成员。

  二、请查新委托人据实、完整、准确地向查新机构提供如下查新所必需的资料:
  ⑴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资料及其技术性能指标数据(附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应的检测报告),其中:
  科研立项查新须提交:立项申请书、立项研究报告、项目申报表、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成果鉴定查新须提交:项目研制报告、技术报告、总结报告、实验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样本、用户报告等。
  申报奖励查新须提交:奖项申报书及有关报奖材料等。
  ⑵课题组成员发表的论文及申请的专利。
  ⑶参考检索词,包括中英文对照的查新关键词(含规范词、同义词、缩写词、相关词)、分类号、分子式、化学物质登记号等,关键词应当从查新项目所在专业的文献常用词中选择。
  ⑷与查新项目密切相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应当尽可能注明文献的著者、题目、刊名、年、卷、期、页),这些文献仅供查新机构在处理查新事务中参考。

  三、查新委托人认真逐项地填写查新合同,明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即项目新颖性,并确保字迹清晰。方便者,请提供电子文稿。该新颖性是指具体的技术概念创新,描述新颖性的内容必须是用已有的规范技术概念表达的单独技术内容。而不是简单、概括的有关整体特性或特点,以致项目本身整个内容。委托人一旦确定填写内容,则视为同查新单位达成查新约定。查新人员将按照查新合同的内容进行检索、分析,并出具查新报告。

  四、 查新委托人有责任向查新人员详细介绍查新项目的技术细节。查新委托人必须在合同中声明保密约定内容,否则查新机构不负保密责任。

  五、查新人员需根据查新项目的查新点,与委托人共同讨论确定检索概念及检索词。

  六、在查新过程中,查新人员就查新项目提出不明事宜时,请查新委托人当面给予积极的解答与及时的沟通,并协助查新人员对查新项目的相关文献进行筛选、对比,以确保查新结论的客观、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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