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股票发行承销协议(A股)


  9.2.4 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上市辅导(具体协议以后再签)和推荐上市等服务工作。

  9.2.5 乙方对甲方负有保密义务,即其对在本次股票发行过程中所知道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不欲让外人知道的秘密负有保密的责任。

  10.甲、乙双方声明

  甲、乙双方保证,双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一直到本次承销结束日为止,在事先未与对方协商并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形式,对外披露招股说明书以外的可能影响本次股票发行的信息,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11.甲方的承诺

  11.1 甲方保证其为乙方提供的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资料文件为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重大误解、虚假性陈述和重要遗漏。

  11.2 甲方承诺,将视本次A股发行的进程,同意乙方提出的相关合理的要求,包括采取相应的行为和提供相应的文件。以上目的是为了本次A股的顺利发行。

  12.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则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要予以全额赔偿(有其他具体规定除外);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下为具体违约责任的规定:

  12.1 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又选择其他证券公司担任相同或类似的角色的,其与其他证券公司签订的协议无效,而且还应履行本协议下之全部义务;如果已无法履行该义务,则应支付股金总额的 ________‰,作为赔偿金;

  12.2 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成本次A股未能发行,应向甲方支付股金总额的________‰,作为赔偿金;

  12.3 乙方延迟划拨股款的,按同期银行利率+ ________ %来计收利息。

  13.争议的解决

  13.1 双方就本协议的解释、履行,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其他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3.2 如果双方自友好协商开始后30日内未能达成一致,则应将争议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其仲裁裁决为终局的,对双方有约束力。

  14.不可抗力

 
 自本协议签署日到承销结束日之间,如果发生任何政治、军事、经济、金融、法律等方面的重大变故,而且此等变故为双方所不可预料,不可避免,而且已经或者将会对甲方的业务、财务状况以及本次A股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则任何一方可以决定暂时中止(不可超过30天)本协议或者终止本协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