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合同

  4.以人民币出资时,人民币与美元的换算率,应以缴付日当日的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为准。
  5.在合资期间,合资公司不能减少注册资本。
  6.合资各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由合资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7.合资期间方,合资的任何一方,不得将合资公司发给的出资证明书转让、抵押,或作为第三者对合资公司拥有债权的目的物。

  第十条 
  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应由董事会会议通过,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然后到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2.合资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将出资额的全部或一部分进行转让时,其他的合资方有优先购买权。合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优惠于向其他合资方转让时的条件,本款中的合资各方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保持相等的条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资额可以在各自内部相互转让。

第四章 合资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一条 合资各方发挥各自具有的特点和长处,为支付合资公司的建立和业务开展,承担下述责任和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为建立合资公司向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领取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
  (2)协助租借办公用房和购买办公用品。
  (3)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4)提供国内金融和租赁市场信息。
  (5)协助合资公司在中国国内成立分支机构。
  (6)向合资公司推荐优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7)协助为合资公司中的外籍人员办理入境签证、长期居留证、旅行证等手续。
  (8)协助筹措外汇及人民币资金。
  2.乙方的责任
  (1)利用在_____及世界各国的营业网,宣传合资公司的租赁业务,向合资公司介绍和推荐租赁用户和项目。
  (2)介绍和推荐世界各国生产的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租赁物件。
  (3)协助合资公司向国外出租设备,以及承租人产品的出口。
  (4)提供国际金融市场、租赁业务的信息以及开展租赁业务所需的各种合同文本。
  (5)协助对国外用户进行资信调查。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