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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


  
   中国银行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与长城人民币信用卡(以下简称长城卡)申领人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使用长城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合约:

  一、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承认《中国银行长城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履行本合约。乙方自愿支付并为其附属卡持卡人承担使用长城卡的各种费用。

  二、乙方向甲方如实提供本人及其附属卡持卡人的有关资料。同意甲方视情向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了解乙方有关资金、财产和其他方面的情况。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三、乙方以个人资金作质押时,应在甲方开立定期保证金存款账户,其存期须与长城卡有效期一致。未经甲方同意其保证金存款在长城卡有效期满45天内,不得支取或提前支取。乙方长城卡有效期满办理更换新卡时其保证金存款须相应延期或办理转期手续。当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透支金额超过其保证金存款60%时,甲方有权随时将其保证金存款一次转入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以归还其透支本息。

  四、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取长城卡时,应立即在长城卡背面签名栏内签上与本人身份证件相同的姓名,否则,因此而造成的风险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将根据乙方的书面申请增加其附属卡持卡人(附属卡最多两张)或停止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长城卡。甲方亦可根据乙方保证人的书面申请停止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长城卡。乙方应将停止使用的长城卡及时交还甲方、其未了结的债务仍由乙方(或保证人)负责。乙方新增加的附属卡持卡人仍须履行本合约。

  六、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使用长城卡所发生的各种收付款项由甲方记入
 乙方长城卡备用金账户。该账户存款不足发生透支时,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透支额计收利息,乙方必须无条件地承担偿还责任。

  七、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超过甲方规定的透支限额和还款期限。否则,甲方将视同乙方涉嫌恶意透支,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及收回乙方的长城卡,并可提请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凡利用长城卡进行犯罪活动的,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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