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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参考文本)

  第十一条 保险仲裁
  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发生争议不能解决时,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附加盗窃条款



  兹经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双方约定:本保险单承保的家庭财产(房屋、手表、怀表除外)按照以下规定附加盗窃险:

  一、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二、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三、按照保险单所列财产项目分项承保,分项理赔。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要保存现场,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不予赔偿。

  五、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财产,应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偿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人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家庭财产全两保险集体投保单



  投保单位:__________被保险人数共___________人
  地址:____________保单号:______________
  兹根据本单位填报的职工投保名单,并依照家庭财产两全保险条款及附加盗窃险条款的有关规定,向本保险公司投保职工集体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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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财产            │房屋     ┃
┠──────────────┼──────────────┼───────┨
┃份数            │              │       ┃
┠──────────────┼──────────────┼───────┨
┃保险金额          │              │       ┃
┠──────────────┼──────────────┼───────┨
┃保险储金          │              │       ┃
┠──────────────┴──────────────┴───────┨
┃保险金额合计(大写):                          ┃
┠─────────────────────────────────────┨
┃保险储金合计(大写):                          ┃
┠─────────────────────────────────────┨
┃         自____年__月__日零时起             ┃
┃ 保险期限  年                             ┃
┃         至____年__月__日二十四日止           ┃
┠─────────────────────┬───────────────┨
┃注意:                  │               ┃
┃本投保单位和职工名单附在一起,每人投保财产│投保人盖章          ┃
┃项目、金额、存放地点,均以名单所列为准。 │               ┃
┃本投保单在保险公司签发保险单之前,不生保险│               ┃
┃效力。                  │               ┃
┃                     │               ┃
┃经办人:______复核:_____   │       年  月  日 ┃
┃                     │联系人:_____电话: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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