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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00-0208)

  整个工程的移交证书颁发后的42天内,除了经监理人同意需在保修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外,其余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均应拆除和撤离工地,并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清理和平整临时征用的施工用地,作好环境恢复工作。

  二十二、其他
  55 纳税
  承包人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纳的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56 严禁贿赂
  严禁与本合同有关的单位和人员采用贿赂和类似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若发现任何上述行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进行追查和处理,构成犯罪的提交司法部门处理。
  57 化石和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化石、钱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古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物等均为国家财产。承包人应按国家文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应立即把发现的情况通知监理人,并按监理人的指示做好保护工作。由于采取保护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监理人可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
  58 专利技术
  (1)承包人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工程所用的或与工程有关的任何材料、承包人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等方面因侵犯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而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由此导致或与此有关的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有关费用。但如果此类侵犯是由于遵照发包人的要求或发包人提供的设计或技术条款引起者除外。
  (2)发包人要求采用的专利技术,应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包人则应按发包人的规定使用,并承担使用专利技术的一切试验工作。申报专利技术和试验所需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3)发包人应对承包人在投标中和合同执行过程中提交的标有密级的施工文件进行保密,应保障文件中涉及承包人自身拥有的专利等知识产权不因发包人的疏漏而遭损害。若由于发包人的责任或其人员的不正当行为造成对承包人专利和知识产权的侵害,则承包人有权要求发包人赔偿损失。
  59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技术条款及其它方面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以书面形式提交监理人,建议的内容应包括建议的价值、对其它工程的影响和必要的设计原则、标准、计算和图纸等。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后应会同发包人与有关单位研究后确定。若建议被采纳,需待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否则承包人仍应按原合同规定进行施工。若由于采用了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则发包人应酌情给予奖励。
  60 合同生效和终止
  60.1 合同生效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他们的授权代表在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公章后,合同生效。
  60.2 合同终止
  承包人已将合同工程全部移交给发包人,且保修期满,发包人或被授权的监理人已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合同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前言


  专用合同条款中的各条款是补充和修改通用合同条款中条款号相同的条款或当需要时增加新的条款,两者应对照阅读。一旦出现矛盾或不一致,则以专用合同条款为准,通用合同条款中未补充和修改的部分仍有效。
  1 词语涵义
  1.1 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人是(填入发包人的名称)。
  (4)监理人是(填入监理人的名称)。
  1.3 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4)主体工程包括以下工程。
  ①(填入工程名称);
  ②
  …
  …
  (5)单位工程指以下工程。
  ①(填入单位工程名称)
  ②
  …
  …
  3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示例,供参考)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4 发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4 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施工用地范围和时限见(填入施工用地范围图表名称,用地范围图应标明范围的坐标)。
  若招标文件中仅初步规定施工用地范围而未规定用地的确切界限和分片提供的期限内,本款可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负责办理工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提供的用地范围和时限在签署协议书时商定。
  4.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补充)
  5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5 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补充)
  6 履约担保
  6.1 履约担保证件
  本款中采用履约保函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采用履约担保书形式的担保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
  6.2 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本款亦可采用以下方案。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履约保函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28天内一直有效。履约担保书自合同生效日起至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一年内一直有效。上述两种证件均应在其有效期结束后14天内退还给承包人。
  7 监理人和总监理工程师
  7.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本款(2)项补充:
  监理人在行使下列权力前,必须得到发包人的批准(注:发包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需经批准的权力范围,以下示例供参考)。
  ①按第11条规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②按第20条规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③按第39条规定,当变更引起的合同价格增加大于__%时作出变更决定。
  ④……
  ⑤……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命、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和抄送发包人。
  11 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若需规定分包总金额的限额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中的“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改为“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总金额不得大于合同价格的______%,且分包人不得将分包的工程再分包出去”。
  11.2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本款(1)项后补充: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的分包工作内容和分包人资质如下:
  (1)分包工作内容:
  (2)分包人名称及地址:
  (3)分包人具有的与分包工作相类似的经验:
  ①工程名称及地点
  ②工程主要特性
  ③合同价格
  ④工程完成年月
  ⑤工作内容和履行合同情况
  ⑥该工程的发包人名称及地址
  1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如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
┃序号│  工程设备名称  │ 规格 │数量│交货地点│计划交货日期│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本款(4)项规定的发包人要求提前交货期限为___天。
  增加条款:若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殊情况需要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增加下款:
  14.3 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表:

      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
┃序号│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数量│   供货厂家名称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及监理人指定的格式和期限,提交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需用计划,经监理人批准后,由承包人与指定的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并应将协议副本提交监理人。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并承担上述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4)上述指定的供货厂家不能按供货合同规定的规格、数量、质量或时间要求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与供货厂家交涉,若由此导致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应依据其原因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分担各自的责任。
  15 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删去本款(1)项全文,并代之以:
  (1)发包人可向承包人出租下表所列的施工设备。

       发包人可出租给承包人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
┃设备名称│型号及规格│设备状况│数量│出租地点│  每台租赁价格  ┃
┃    │     │    │  │    │ (填入计价单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设备状况内应填写设备的新旧程序,如系旧设备应写明设备的购进时间、已使用的小时数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
  17.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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