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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借款合同

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借款合同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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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单位(户)│  │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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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用途 │     │利率 │月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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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千│百│十│万│千│百│十│元│角│分│
 │借款金额(大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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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日期 │年 月 日│到期日期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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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还款计划  │      还款情况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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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金额│年│月│日│还本金额│还息金额│结欠本金│经办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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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借款方同意遵守以下条款:
  1.上列借款,保证按上述用途使用,不经贷款方批准,不挪作他用。如转移贷款用途,贷款方有权给予加收__%罚息、提前收回借款等信用制裁。
  2.上列借款,保证按期归还。如按期归还确有困难,在到期3天前向贷款方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如不经批准延期或不申请办理延期手续,从逾期之日起,由贷款方按规定加收利息。
  3.上列借款,在逾期1个月后仍不归还,贷款方有权从借款方的存款帐户中扣收,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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