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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

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市)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的商品生产,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对肉、蛋、禽商品的需要,根据商业部颁发的《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理结算。
  3.奖售办法: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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