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07年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4)如何发现假账、两套账线索

  石化批发、零售企业,是商业单位,不存在生产加工环节,业务比较单纯。同时,由于成品油的购进绝大部分需要省级公司审批、下达计划,并统一购进分配,所以,如果企业存在假账、两套账的问题,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① 有进项,无销项。即企业购进成品油时都能取得专用发票,销售时(主要是采用直销方式时),只出库,不开发票,不计收入,少计提销项税。在此种情况下,要重点检查企业“库存商品”、“其他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明细账及相关的出入库单据,并且于盘点表相核对,检查是否存在库存虚高的问题,或者存在“库存商品”直接对冲各项费用、支出的情况。

  ②两头不记账。即利用计划外自采油,不要发票,不抵扣进项,直接从购进地到销售地;或者入库后直销,不记库存,脱离监控。销售时,也采取利用部分非一般纳税人或管理不规范的运输企业,不索要发票(或索取后不入账),不记收入,两头在外,收入直接归入小金库。此种情况下,要重点检查成品油的销售去向、资金的流入、流出情况,企业营销管理部门装卸、运输费用的发生、核算情况,对资金流向异常、与工效挂钩的指标比例不合理、费用增减突兀等情况,找准突破口,一查到底。

  2.消费税

  3.企业所得税

  (1)检查应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是确定收入的完整性,重点是各种主营收入、副营收入、营业外收入(包括各种形式的财政返还在内)、投资收益等是否全部按规定入账。有无收入不入账、账外设账,或利用销售产品在数量、质量、价格上的差异,混淆收入,以少代多;有无将已实现的收入长期挂往来账或干脆置于账外而不确认收入的情况;有无将截留的部分销售收入计入企业的“小金库”;应税收入是否不计入规定的会计科目,而计入资本公积类科目或直接坐支现金,或将收入款项用于职工福利。二是确定收入确认的及时性。有无利用往来账户,按照企业自身的意图,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者恣意调整企业利润,控制当期的利润与应交纳的税款。三是确定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收入的划分,检查其有无将应税收入作为非应税收入申报等情况。

  检查中,还要核查以下内容:一是财产转让收入。被查对象转让固定资产,转让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所取得的收入,是否一并申报纳税。二是利息、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及其他收入,尤其是企业相互间拆借的利息收入、出租出借资产的租金收入、加盟者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无法支付的债务等,是否一并申报纳税。

  (2)检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一是要重点检查各类费用的支付凭证是否合法、真实、有效,有无收受虚开、代开、伪造的假发票等不合法的发票入账支付费用;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虚开办公费、虚开服务业发票、虚增人员工资、虚增广告支出、以有关联关系的销售公司或办事处的名义虚增经费、销售费用等虚增成本套取现金的情况。二是要审查主营业务成本,看有无提高结转销售成本的数量、单价来调节当期利润、降低库存成本的情况。三是要结合行业特点,针对会计处理与现行税法规定不一致的项目在纳税申报时是否予以调整,重点检查各项准备金、风险金、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租赁费、工资及相关费用、财产损失、捐赠支出、改扩建及装修工程支出、管理费等项目,以及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否按规定合理分摊成本。

  4.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参见本方案房地产业检查相关内容)

  5.个人所得税(参见高收入行业、高收入个人的个人所得税方案)

  6.资源税

  7.其他地方各税

  七、金融保险业

  (一)检查对象

  金融保险业包括金融业、保险业两个行业。金融业的检查对象,包括各类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社、资产管理公司、投资公司、财务公司、证券公司等从事资金融通(含有价证券交易在内)业务的企业及从事该行业的中介服务机构;保险业的检查对象,包括各类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及从事该行业的中介服务机构。

  (二)检查年度

  一般检查2005年至2006年两个年度税款缴纳情况,有涉及税收违法行为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三)检查内容

  1.金融业

  (1)营业税

  ①检查应税营业额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是是否将应税业务收入全部入账,有无少报、漏报甚至瞒报收入的现象。二是有无利用分解、转移、冲减(将支出、费用直接抵减收入)等手段少计应税收入的情况,如企业在从事转贷业务、金融商品边境证业务时,扣减的金额是否合理,有无扩大扣减额以减少应税营业额的行为。三是对暂不征收营业税的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的核算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将应征税的往来业务列入免税收入的情况。四是有无将已移交给中国华融、长城、东方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应收未收利息从营业额中冲减的情况。

  ②检查应税营业额的及时性。一是对已实现收入,有无长期挂账(有的是挂在下属分支机构账上)或当年不入账的现象。二是是否及时结转应收利息,尤其是对挂账停息的逾期贷款要逐笔检查,看有无提前挂账停息。

  (2)企业所得税

  ①检查应税收入的真实性、完整性。重点是各种主营业务收入、副营业务收入是否全部按规定入账。抵债物资是否销售、出租、拍卖以及处置滞后相关收益的处理有无问题。

  ②检查税前扣除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一是要结合行业特点,针对会计处理与现行税法规定不一致的项目在纳税申报时是否予以调整,重点检查各项准备金、风险金、管理费、手续费或佣金、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租赁费、工资及相关费用、财产损失、捐赠支出、营业网点改扩建及装修支出等项目。二是有无列支与其经营无关的支出。三是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否符合规定,按重估价值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重估收益是否申报纳税。四是住房周转金是否仍旧计入损益,一次性发放的住房补贴是否一次性全额列支。

  ③重点检查项目。一是对外投资收益是否按相关财税制度进行正确核算,有无隐瞒投资收益的情况。二是收回的以物抵债非货币资产经评估折价后高于债权而又未退给原债权人的,是否一并申报纳税。三是是否混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四是多提的预提费用是否并入应税所得额。

  ④汇总缴纳成员企业的汇总纳税申报检查。重点检查其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3)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参见本方案房地产业检查相关内容)

  (4)个人所得税

  ① 个人所得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等有关规定,检查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重点检查:一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订假合同、假协议,少报收入少纳税,共同实施偷税的行为。二是扣缴义务人故意为纳税人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从而少缴或不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三是检查工资、奖金发放及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重点关注费用包干、全年一次性奖金、年薪制、劳务支出等现金支出。三是银行展业过程中,向客户赠送的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是否按规定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