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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你委商请我部支持上海外经贸工作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

  你委提出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措施和建议,我部将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制定相关政策过程中与你委进一步沟通交流。

  四、关于公平贸易工作

  在出口贸易摩擦应对方面,我部将视情邀请你委参加有关贸易救济案件的出国交涉、磋商、游说和出席听证会等工作;在进口反倾销调查过程中,实地走访国内企业时可通知你委,并邀请你委派员参加;如果案件复杂、金额巨大、社会反响大,在举行听证会、意见陈述会等活动时,可通知你委参加。另外,可请你委参与上海企业的反倾销措施救济效果评估工作;在加强公平贸易工作领域的沟通和交流方面,可根据需要与你委联合开展有关课题研究、培训项目、研讨会等工作。

  五、关于产业发展创新

  在支持优势产业发展方面,我部将采取深入推进科技兴贸等一系列措施,推动地方培育优势产业,促进产业做大做强。结合上海产业优势,将适时举办产业与产业、产业与地方和国际间产业交流研讨活动。选择产业发展的重要课题开展调研,邀请你委派有关人员参加,加强商务工作与产业界的联系。

  在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方面,我部认为,随着全球贸易量的增长,上海市在国际航运、物流产业发展和港口建设等方面的地位和作用日益显著,上海市进一步转变贸易增长方式、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是非常必要的。我部将认真考虑上海市的实际情况,对上海市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给予支持,在研究调整完善加工贸易政策中,更多地听取上海等地方主管部门意见,适时在上海市先期实行试点性政策。

  六、关于外事接待工作

  在接待外国政府代表团时,我部将尽早全面提供来访代表团的相关背景资料,以保证代表团访沪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中非合作论坛对非八项经贸新举措、对非洲地区国别政策、投资环境及相关政策等内容,我部可根据你委及企业的要求,派人赴沪进行宣讲,以加强上海市与非洲地区的交流与合作。

  七、关于人才交流与培训

  在人才交流方面,我部每年根据地方工作和干部培养的需要,派出或接收少量干部挂职。我部选派干部赴地方挂职,一般为期1-2年;接收地方处级干部到我部学习锻炼,一般为期半年。你委如希望与我部开展干部双向挂职交流,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函洽我部,我部将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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