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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天津汇通等两家典当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天津汇通等两家典当公司变更事项的批复
(商建批〔2007〕3号)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你委《关于天津汇通典当有限公司名称等变更的请示》(津商务市场函〔2007〕14号)和《关于天津福信典当行有限公司增资变更的请示》(津商务市场函〔2007〕19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天津汇通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和股本结构。变更后的企业名称为:天津隆意达典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张志国,股本结构为:天津市泰榕物流有限公司出资350万元,天津市棋田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天津嘉德工贸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张丽芳出资90万元,张志国出资210万元。

  二、同意天津福信典当行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变更股本结构。增加后的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变更后股本结构为:天津福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天津福信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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