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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请承担“非洲国家制糖工艺技术培训班”等4个项目实施任务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请承担“非洲国家制糖工艺技术培训班”等4个项目实施任务的通知
(商合促批〔2007〕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国与发展中国家在相关领域的技术交流与合作,经批准,我部将于2007年4月在华举办“非洲国家制糖工艺技术培训班”等4期技术培训班。拟邀请国别及相关承办单位等详细情况详见附件。有关招生工作将通过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统一办理。实施项目所需费用标准按《财政部关于印发〈举办受援国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研修)班费用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外字〔1999〕724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为圆满完成上述援外培训任务,确保培训班质量和效果,请你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按照我部与你单位签订的内部总承包合同规定,精心编制培训课程,合理安排培训日程,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项目费用预算,于培训班开班前报我部审批,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选派政治素质高、协做精神好、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授课和管理人员,承担上述培训项目的教学和组织管理工作。

  三、及时与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联系,了解有关对外招生的进展情况,并积极予以配合。有关情况及时向我部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四、精心组织好来华学员的实习、考察活动,确保安全周到。有关事宜请径与当地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联系。

  五、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我部及你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六、项目实施结束后15日内,将书面总结报告(包括项目执行情况、项目效果、学员评价及学员情况表、经验教训及建议等)报送我部有关主管部门。

  有关项目实施中的具体事宜,请径与我部经济合作局联系。

  附件:4期技术培训班项目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七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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