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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变更公司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7]29号)


比利时联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贵公司于 2006年12月14日致我会关于更换公司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的申请收悉。

  我会对贵公司任命魏思萌女士(护照号:BAO 394478)担任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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