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众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7]9号)
众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的申请报告》(众证字[2006]027号)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查,决定批准你公司变更《众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章程》第十条及附页内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第十条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陆仟贰佰伍拾万元,其中,山东五证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肆仟玖佰伍拾万元;平顶山市城市投资开发经营公司柒佰伍拾万元;河南豫证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伍佰万元;山东银铭投资有限公司伍拾万元。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以实物和现金方式认缴(股东名单及各自认缴出资额见附页)。”
二、将附页修改为:
众成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投资人名单、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投 资 人 出资额 出资比例
山东五证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950万元 79.2%
平顶山市城市投资开发经营公司 750万元 12%
河南豫证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500万元 8%
山东银铭投资有限公司 50万元 0.8%
合 计 6250万元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