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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刘凡副局长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刘凡副局长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工商市字[200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举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月27日,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召开了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刘凡副局长到会作重要讲话。会议对今年的农资打假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贯彻温家宝总理关于“要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对农村市场要予以特别的关注和加强”的重要批示以及吴仪副总理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指示精神,切实按照《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积极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工商市字[2007]19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改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16号)、《关于深入开展“2007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工商市字[2007]2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坚决铲除坑农害农行为,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现将刘凡副局长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各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在5月1日前,将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的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二00七年三月八日

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2月27日 北京)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 刘凡

  这次“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部门,担负着整顿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重要任务。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不仅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更是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手段,因此我们要继续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按照这次会议的部署和要求,认真抓好2007年的农资打假工作,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安全,保护农民群众利益。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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