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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

  3、加强低视力康复人员培训,为每省培训1名技术骨干。
  4、协调辅助器具中心开发生产低视力者急需的档次不同的各类助视器,扩大供应服务范围,提高低视力者康复质量。
  5、做好彩票公益金助视器配发项目的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
  6、开展"全国爱眼日"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提高低视力者康复意识。
  (二)各省康复办
  1、完成年度低视力康复任务。做好数据库录入工作。
  2、按照《地(市)级以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低视力康复部的工作标准》,在地级以上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立低视力康复部,开展工作。
  3、继续加强和完善医院、盲校、眼镜店、康复机构、社区相互配合的康复服务网络,开展就近就便为低视力者提供康复服务。
  4、做好二级培训工作,为每个地级以上残联综合服务设施新建低视力康复部培训一名技术人员。依托盲校和社区,开展低视力儿童家长培训工作。
  5、做好国家彩票公益金残疾人康复项目低视力助视器配发的自查和迎检工作。做好典型经验和成功案例的上报。
  6、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低视力康复知识。

  三、盲人定向行走训练

  (一)全康办
  1、完成年度450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任务。
  2、制定《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标准》,督导各省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区(县)的培育和推广工作。
  3、建立中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标准体系:制定中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任职标准和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效果评估标准,完善、修订中国国家盲杖标准。
  4、加强人才培训工作,建立工作队伍。编制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指导师培训教材,举办两期技术骨干培训班。
  5、协调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开发研制规范、达标盲杖,建立畅通的盲杖生产、供应渠道。
  6、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知识,营造了解、关注盲人定向行走工作的社会氛围。
  7、加强与国际组织合作,圆满完成CBM合作项目规定任务。
  8、加强与盲协合作,发挥盲协作用,共同推进工作。
  (二) 各省康复办
  1、完成年度盲人定向行走训练任务。
  2、将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纳入各省示范社区的工作内容。
  3、按照《视力残疾康复"十一五"实施办法》和《社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标准》,做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区(县)的培育和推广工作。要求各省上报2个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示范区(县)的工作总结。
  4、加强二级培训工作,使用统一培训教材,为每个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的街道、乡镇培训一名训练指导师。
  5、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动员社区关注、支持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工作。
  6、组织残疾人辅助器具供应工作,为盲人免费提供盲杖。
  7、做好盲人定向行走训练登记统计和数据库录入工作。

  附件3:
听力语言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一、全康办

  1、根据《听力语言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和《听力语言康复"十一五"实施办法》中提出的任务目标,下达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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