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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07年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要点》的通知

  5、组织和指导辖区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工作,对参加调查的人员进行培训,指导社区开展摸底调查,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建立康复服务档案。
  6、建立残疾人社区康复协调员队伍。社区康复协调员可以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提供,也可由社区居委会干部、基层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残疾人及其家属兼任。
  7、围绕残疾人基本康复需求,以社区康复为重点培训内容,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的机构至少培训一名胜任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8、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候选示范区按照《全国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工作标准》,加强培育工作,通过全国检查验收。
  9、广泛开展康复知识宣传与教育。

  附件2:
视力残疾康复工作安排

  一、白内障复明

  (一)全康办
  1、完成30万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其中为贫困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7万例。借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普遍建立,探索依托城乡医疗保障、保险制度,将贫困白内障复明手术普遍纳入其中的政策措施。
  2、推进"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区)"创建工作。制定检查验收标准,对"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县(区)"创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完成西藏白内障无障碍区验收工作。
  3、做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二期终期总结暨表彰工作。配合终期总结,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争取三期项目。
  4、加强地方手术耗材招标和使用的监管工作。
  5、按照"视觉第一中国行动"二期项目任务书要求和2005年政府招标采购协议,为中西部省区定点扶贫医院、医疗队配发手术设备。
  6、进一步完善贫困患者免费手术数据库,对有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研究。
  (二)各省康复办
  1、逐级下达任务,制定保障措施,落实保障经费,加强贫困患者免费手术筛查补贴经费的管理,统计年度白内障复明手术任务完成情况,完成年度贫困患者免费复明手术任务。
  2、按照中国残联项目办公室的有关要求,进行"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项目二期终期自查和总结工作。
  3、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开展创建白内障无障碍市县工作,逐步建立白内障防治长效工作机制。
  4、落实省政府有关政府招标采购规定,根据贫困患者手术任务招标采购手术耗品并加强管理。
  5、根据需要,向贫困地区组派省内医疗队并加强管理,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为贫困患者施行免费手术。
  6、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定定点扶贫复明医院,加强管理,增强服务能力,做好贫困患者施行免费手术工作。
  7、大力开展公众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材料,普及眼保健知识。
  8、继续完善贫困患者免费手术数据库,做好贫困患者免费手术数据登记统计工作。

  二、低视力康复

  (一)全康办
  1、完成2万名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任务,培训6000名低视力儿童家长。
  2、制定《地(市)级以上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立低视力康复部的工作标准》,指导地级以上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立低视力康复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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