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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31号--关于批准对丁马甲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31号)


关于批准对丁马甲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丁马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丁马甲鱼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丁马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山东省临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给予丁马甲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临政函[2005]3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山东省临清市魏湾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苗种来源。

  来源于山东丁马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省级中华鳖原种场。

  (二)生产技术要求。

  1. 池塘要求:形状为长方形,坡比为1:2.5, 防逃墙高大于0.9m,养殖水面4800㎡至5400㎡,水深1.2 m至1.6m。

  2. 环境、土质要求:环境安静,无工业污染。水源充足,水源水质符合GB 11607的要求。土质符合国家无公害中华鳖生产场地土质标准。空气质量符合国家GB 3095规定的无公害中华鳖生产场地空气质量标准。

  3. 水质要求:养殖用水必须使用黄河水与地下水调配,水质符合无公害中华鳖生产用水标准。pH 7.2至7.6,溶解氧4 mg/L至12mg/L,总硬度70 mg/L至79mg/L,透明度25 cm至30cm。清塘消毒用生石灰200ppm化浆后全池均匀泼洒。水质调节每隔半个月用60ppm的生石灰或0.5ppm的聚维酮碘交替全池泼洒,定期补换水,使水质保持相对稳定。

  4. 养殖密度:放苗规格450 g/只至500g/只,密度1只/㎡至2只/㎡。

  5. 饲料要求:人工配制饲料质量符合GB 13078和NY 5072的规定,严格遵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1999]266号令)的规定。定期在饲料中添加中草药和微生态制剂,增强甲鱼的免疫力避免疾病的发生。

  6. 日常管理:严格按照养殖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管理,每天投饵、巡池2次,保持养殖环境卫生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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