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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7年第29号--关于批准对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7年第29号)


关于批准对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南通长江河豚(养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报告》(通政发[2005]62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江苏省南通市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品种。

  暗纹东方鲀。

  (二)自然种质保护区域。

  北纬31°41'至32°43'、东经120°12'至121°55'之间为南通长江河豚种质保护区。

  (三)种苗。

  在国家级河豚鱼良种场繁育合格种苗。

  1. 人工繁殖:3月初选择纯种体质健壮的亲鱼,模拟自然产卵洄游环境,水体由海水环境逐步调节为江水环境,饵料以贝类、杂鱼、虾等鲜活饵料为主,同时辅以水流刺激性腺发育。

  4月下旬采用两针注射法催产。采用干法或湿法授精,受精卵用孵化桶进行流水孵化。

  2. 鱼苗培育:仔鱼孵出后用本地淡水轮虫开口,一周后移入鱼苗培育池进行鱼苗培育。鱼苗培育池面积1000 ㎡至3000㎡,水深1.2m至1.5m。池内轮虫等饵料生物丰富,随鱼苗长大逐步增投糠虾、水蚯蚓、鱼、蚌等肉糜及河豚鱼苗专用饲料。

  3. 鱼种培育:模拟自然生长的江水环境进行全淡水培育。饲料选用专用配合饲料。配合饲料粗蛋白含量48%至50%,粗脂肪含量4%至5%,日投喂量为鱼体重的3%至5%,每天分早、中、晚3次投喂,投喂做到定时、定点、定量。

  (四)养殖。

  1. 养殖模式:模拟南通长江河豚江海洄游生物学特性,采用“江-海-江”三段式养殖法。

  2. 养殖环境:养殖区域处长江入海口,江海交汇处,江、海、河三种水源丰富,同区域地下同时具备江水和海水资源,水生生物资源丰富独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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