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下发《200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的通知


  2.促进特种设备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快立法进程。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修订进程,做好《特种设备安全法》起草配合工作。制定《压力管道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深入研究安全技术规范与标准的关系,制定20个以上工作急需的安全技术规范,调整部分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条件,增加促进节能和实现安全性与经济性统一的内容。积极促进特种设备地方立法工作,加快地方立法进程。

  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视和领导,进一步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工作机制。强化现场安全监察和行政处罚工作。总局组织制定《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规定》,进一步规范现场安全监察行为。

  加强法制宣传。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六一儿童节”、“安全月”、“质量月”期间的特种设备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四进”活动(进工厂、进校园、进社区、进旅游风景区)。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对法规和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3.全面推进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总局研究制定《关于构建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的意见》。各地因地制宜,积极探索,督促企业落实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质检部门依法监管的责任,落实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安全把关的责任。建立定期向政府报告和向社会公布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的制度,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纳入政府层级考核。

  4.继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评价体系研究工作。利用阶段性研究成果,在3-5个省或城市开展安全监察工作绩效考核试点。

  5.加快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加快完善全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支持系统建设。总局组织制定全国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规划,开展应急救援方法和装备研究,开展国家级特种设备应急管理与协调指挥机构的建设,组织编写全国统一的培训教材,举办一期应急救援人员培训班,建立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救援队伍、救援装备信息库,组织修订《特种设备特大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制定30个《特种设备专项应急预案指南》。积极推进对重点设备和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制定《特种设备安全重点监控办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