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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春耕期间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关于切实做好春耕期间农资供应工作的通知
(商建发[2007]64号 2007年2月28日)


  当前我国春耕生产已由南向北展开,农资供应渐入旺季。保持农资市场货丰价稳,对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具有积极作用,也是实现今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重要前提。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农资商品供应工作,确保春耕生产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确保春耕农资市场稳定供应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农资流通企业积极与农资生产企业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稳定产销关系。要根据春耕生产特点和本地农业生产实际,组织充足货源,确保农资商品品种全、数量足、质量好、价格稳,满足春耕生产的需要。要充分发挥进出口对国内农资市场的调剂作用,进一步加强进口化肥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继续实行国营贸易进口管理,适当增加进口关税配额发放数量;对进口化肥继续实行关税配额管理,对尿素、磷酸二铵、三元复合肥等化肥进口执行进口关税暂定税率,确保春耕期间国内市场农资的有效供应。
  二、充分发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资农家店作用
  鼓励引导农资流通企业开展农资连锁经营,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推荐一批信誉好、实力强、网络健全的大中型农资流通企业承担商务部2007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工作,整合农资基层网点,构建新型农资经营网络,净化农资市场环境。已经承担“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企业要加大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力度,严格按照商务部的要求,确保加盟店的配送比率不低于70%,有条件的企业要达到100%,同时要加强对加盟店自采部分的监督与管理,在春耕期间要加大巡查力度与频率。“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龙头企业、农资农家店要在树正牌、售正货上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不断提高农资多元化服务水平
  农资经营企业要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与服务水平,完善庄稼医院的服务功能,加强对农民购买和使用农资的服务和指导,做好各种农资使用的培训、示范和推广工作。要大力普及农资识假辨假常识,指导农民在购买农资时索取票证,增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基层农民的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为农民开展农技知识咨询、测土配方等服务,引导农民科学施肥、合理用药,提高农资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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