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卫生部卫生监督局关于印发赵同刚局长在全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函


  (三)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的重要保证

  稽查工作的性质就是对执法的监督,是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在民主法治进程当中,我们要建设法治国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法制监督。法制监督分为党的监督、人大的监督、司法监督、党派监督、社会媒体和人民群众监督以及行政监督。行政监督是法制监督的一部分,是执法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法行为的内部监督模式。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是做好卫生行政监督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稽查工作主要是在行政权力运用过程当中做好自身制度的完善,建立制约机制,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稽查工作主要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执法责任制的落实。贯彻落实好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使每个卫生监督员都明确各自的岗位职责,量化执法任务,并对任务的完成情况适时开展评议考核,保证执法工作目标的实现,从而使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得到保障,这个非常关键。二是执法程序的规范。执法程序是否规范不仅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利益的需要,也是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必须重视执法程序的合法是在与管理相对人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能够得到司法支持的关键,而不会由于实体证据确凿而程序违法而导致行政执法行为的无效。三是执法行为的规范。开展稽查的目的就是要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解决,以预防和减少卫生监督人员违法违纪和失职行为的发生,及时纠正执法错误。四是加强法制的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卫生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稽查与执法之间是相互促进的关系。为了使稽查与执法之间相互协调,在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时,应当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防止稽查的随意性,让卫生监督员能够真正理解稽查的内涵,支持稽查工作,从而不断完善执法行为。

  二、完善制度,狠抓落实,全面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卫生部党组十分重视我们的队伍建设,早在2001年卫生部印发的《关于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就提出要建立和完善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2005年出台的《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卫生部和省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开展执法稽查的检查工作,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督查。同年,卫生部下发《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对卫生监督稽查概念做出进一步明确,强调卫生监督稽查是强化卫生监督执法内部监督、规范卫生监督执法行为、促进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 2005年9月至2006年3月,卫生部组织部分省、市开展了卫生监督稽查试点工作,掌握了稽查工作现状、进展及存在问题,通过试点,有以下四个方面成功经验:一是健全稽查组织。实施试点的单位都设立了稽查科室,配备了专职稽查人员。二是明确稽查权责。稽查人员在稽查过程中,有权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有权暂扣监督执法证件,编发稽查简报、通报,提出稽查意见。三是确定稽查内容。稽查内容一般包括卫生监督执法业务稽查和队伍管理等。四是采用多种稽查方式。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稽查形式,主要有案卷的书面稽查、深入监督执法现场的现场稽查、暗访稽查、向相对人进行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