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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外联局关于对出国参加国际艺术比赛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文化部外联局关于对出国参加国际艺术比赛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根据《文化部关于对出国参加国际艺术比赛的管理模式进行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现就公布比赛目录、我艺术团组和个人出国参加国际艺术比赛报批、备案及获奖后申领补贴等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公布比赛目录:

  根据《通知》精神,文化部将在前一年的下半年公布其鼓励参加的下一年国际艺术比赛目录及相关比赛组委会的联系方式。国内希望参加目录中所列比赛的艺术团组和个人均需自行与比赛组委会联系报名参赛事宜。因各项国际艺术比赛的间隔时间不同,故文化部每年公布其鼓励参加的国际艺术比赛目录亦不同。具体请查阅文化部门户网站www.mcprc.gov.cn和文化部外联局网站--中国文化网www.chinaculture.org。

  二、出国报批和备案手续:

  (一)因公出国参赛需履行报批手续:

  根据《通知》要求,因公出国参赛的艺术团组和个人在出国前与以往一样需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二)因私出国参赛需履行备案手续:

  因私出国参赛的艺术团组和个人(含无隶属单位的艺术团组和个人)在出国参赛前需向文化部寄送或递交《因私出国参加国际艺术比赛备案表》和比赛组委会邀请信复印件,备案表可从文化部门户网站和文化部外联局网站上下载。请在信封上注明“出国参赛备案”字样。(收件单位:文化部外联局国际处--1210房间 / 地址:北京朝阳门北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20)

  三、获奖的艺术团组和个人申请领取补贴程序

  根据《通知》精神,国内的艺术团组和个人出国参加文化部鼓励的国际艺术比赛获奖后,可向文化部申请领取获奖补贴。具体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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