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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通告2007年第1号--关于电信服务质量的通告

信息产业部通告
(2007年第1号)



  为加强社会监督,推进电信服务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相关规定,现将2006年第四季度电信服务质量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电信服务质量基本状况

  2006年,电信行业通过组织开展“畅通网络,诚信服务”主题活动、“阳光·绿色网络工程”系列活动,在建设安全畅通网络、倡导诚信文明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此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主叫号码显示不准确、114跨网查号难、服务协议不规范等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其中,针对群众反映大、影响恶劣的手机违法短信、信息服务强行订制和乱收费等问题展开了重点整治,细化管理要求,强化投诉处理,打击市场违规行为。第四季度,少数信息服务提供商恶意侵权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电信市场经营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

  为深化工作成果,构建和谐的电信业,信息产业部通信行业行风建设指导小组、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电信用户委员会于2006年11月下旬在电信行业联合发起了“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要求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继续采取务实措施,规范经营、诚信服务,自觉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电信服务质量水平,着力营造诚信的、让用户放心的电信服务消费环境。

  通信质量方面,各类电信业务接入和接通状况稳定,国内、国际通信质量整体良好。但受2006年12月26日台湾海域强烈地震影响,我国大陆至北美、台湾方向的互联网业务和话音通信受阻。故障发生后,各有关方面和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海缆修复和业务恢复,并及时向社会通报事故情况。截至元旦前夕,相关业务通信已经基本恢复正常。服务质量方面,各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服务质量水平整体达到《电信服务规范》要求。与此同时,各电信业务经营者按照“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实施方案阶段性要求,高度重视并虚心听取电信用户和社会各界对电信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可能导致用户不能放心享用电信服务的环节提出限期改进方案,为在2007年全面开展“诚信服务、放心消费”行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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