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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查询被检查对象存款的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查询被检查
对象存款的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银发[1991]55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
  总行银发[1990]176号文《关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查询被检查对象存款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适用于军队各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现就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军队各级党的纪律检查部门对已经立案查处的重大经济案件,如确需查核和暂停支付被检查对象(个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的重要存款,必须经军队团以上(含团)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批准,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有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可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89] 359号文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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