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发布日期:1999年12月14日 实施日期:1999年12月14日)停止使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
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1991年3月3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委(建设厅),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建设司: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0]13号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该示范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两部分组成,基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将示范文本及其使用说明印发给你们,请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工程建设中组织试行,并在试行中加强管理,建立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制度,做好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试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我们。
  附件:(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