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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三九胃泰冲剂”包装材料问题的复函
卫生部关于“三九胃泰冲剂”包装材料问题的复函
(卫药发[91]第7号)
广东省卫生厅:
你厅粤卫[1991]第19号报告收悉。
深圳南方制药厂按你厅粤卫函[90]第39号文印制的新包装材料,须用“三九胃泰冲剂”字样将“复方胃炎冲剂”字样覆盖后方可使用,以免造成医疗用药混乱。使用截止日期为一九九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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