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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关于加强联行专用信件管理的若干规定

中国银行关于加强联行专用信件管理的若干规定
(中银财[1991]467号 1991年11月26日)


各管辖分行、计划单列城市分行、经济特区分行:
  近年来,一些行、处在联行信件的使用和管理上,存在一些问题,从而引发了不少不应发生的差错,使我行的信誉和客户的利益蒙受了一定的损害。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联行专用信封中装寄了与联行账务无关的凭证,将外币现钞及托收的外币支票、汇票、存款单托收塞入联行专用信封寄出。这类有价证券具有不可替补性,一旦发生丢失,损失将是不可挽回的。
  例如:今年4月某分行称随联行信件一起寄给总行的装有待鉴别的100美元现钞的信件,但总行核对收件时,并未见到,虽经多方查找,至今仍下落不明。
  二、在联行专用信封上没有逐项填写报单份数。有些行在寄发联行专用信封时,信封摘要栏中不填写制度规定的内容,更有些行自参加全国联行往来之日起一直用普通信封邮寄联行报单和报告表,也有的行处将与联行业务无关的信件也装入联行专用信封。据总行9月份一个月的统计,在收到的8265件联行信件中,不合格的就在5786封,合规的2479封,不合规率占70%,合规率仅占30%。其中不按规定填写内容摘要的信件2314封,占总数40%;联行业务用普通挂号信寄发的有59封,占总数1.5%。这些不合规的信封,给收件行的验收及事后查找工作增添了一定的难度,影响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另一方面在发生遗失差错时,也难以分清责任,甚至可能会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
  三、联行专用信封的破损严重。总行每天收到的联行信件,尤其是大包件和白色纸、绿边的联行信件破损程序尤为严重,造成核对困难及信件的丢失。
  上述这些问题的发生,已严重地影响到了联行业务的正常进行,为了加强管理,严肃制度,堵塞漏洞,分清职责,根据现行全国联行往来制度中对联行专用信封的使用管理规定,总行现再次重申、补充有关规定如下:
  一、联行专用信封按制度规定,只能装与联行账务有关凭证。包括:①外币、人民币借贷报单;②外币联行往来报告表;人民币联行往账报告表(此表寄人行电子中心);③联行查询、查复书;④侨转委托书;⑤托收承付;⑥托收查询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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