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局关于威海花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国家税务局关于威海花生批发市场交易
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发[1991]991号)


山东省税务局:
  你局鲁税三[1991]149号《关于威海花生批发市场交易合同免征印花税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意见,凡在威海花生批发市场进行花生及其制品交易所签订的合同,1992年6月30日以前暂免征收印花税。有关免税期间在合同文本上加盖免税专用章的管理办法,由你局与威海花生批发市场管理委员会协商办理,并拟文通知各地税务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