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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认真填写借款合同送审意见的通知

国家开发银行关于认真填写借款合同送审意见的通知
(1994年7月27日)


各信贷局:
  六月十五日,政策法规局召开了各信贷局和有关综合局的同志参加的会议,对执行开行办[1994]60号文件作了说明,并对如何填写《借款合同审批表》,特别是承办单位如何填写“送审意见”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但是,从执行情况看,有的承办单位填写的送审意见不够具体,过于简单,不利于合同审批人审查。因此,现对承办单位填写“送审意见”应包括的内容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贷款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文件批复情况,包括批准机关、时间、文号等。
  2.借款单位基本情况及偿还贷款的能力。
  3.贷款项目基本情况,包括该项目是新建还是续建;总投资及其构成;续建项目应说明累计完成投资及资金构成,还需多少投资;调整概算的情况;除我行贷款外的其他资金是否落实;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计划建设工期和进度;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评价;其他需说明的重要情况。
  二、担保情况
  说明担保的方式,是采用保证还是抵押,或是保证和抵押都有,并对保证人的基本情况和担保能力作出评价,采用抵押的说明抵押财产和抵押率等情况,没有担保的,须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三、我行贷款审查和信贷计划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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