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信马麦斯(捷克)自行车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务部关于同意设立中信马麦斯(捷克)自行车有限公司的批复
(商合批〔2007〕45号)


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关于中信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在捷克投资组建中信马麦斯(捷克)自行车有限公司的请示》(中信计字〔2006〕125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集团公司所属中信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与捷克马麦斯有限责任公司在捷克合资设立中信马麦斯(捷克)自行车有限公司。该境外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均为60万美元,其中捷克马麦斯公司出资29.4万美元,持有49%股份,中信天津股份有限公司以现汇方式出资30.6万美元,持有51%股份。

  二、该境外企业的经营范围为:自行车及相关零部件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

  三、接此批文后,请通知主办单位到我部合作司领取《中国企业境外投资批准证书》。凭批准证书于1年内办理有关手续。

  四、请通知主办单位自领取批准证书起60天内,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五、请责成主办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懂外语、具有开拓精神的同志赴国外开展工作。中方主要负责人抵达后,应按《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的有关要求向我驻捷克使馆经商处报到登记,中方派出人员须接受我使馆的领导。境外企业要对安全、质量、知识产权、社会责任等方面给予高度重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