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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局直属机关200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安排意见

  二、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意识
  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理论,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纳入林业工作大局和机关建设,纳入干部培训、党校教育和林业职业教育。要继续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革命传统作风教育,加强党章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巩固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党性和思想道德修养。要继续加强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抓好“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纪守法、依法行政和廉洁从政的意识。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倡导廉洁风尚,形成廉洁氛围。
  要按照局党组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具体意见的要求,坚持先进性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坚持开展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组织学习体会和经验交流活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坚持在本单位讲廉政党课,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岗位廉政培训。要坚持局机关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进一步形成宣传合力。要认真执行违法违纪案件年度分析报告制度,深刻分析产生违法违纪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坚持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今年上半年,直属机关统一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
  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和国家林业局“六不准”规定以及公务接待、出国考察培训、下基层调研和检查工作、领导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干部八小时工作以外管理等各项规定。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的,以赌博或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的,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以其他委托理财名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为本人谋取预期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及其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坚决予以清理纠正。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问题,严格执行规范津贴补贴的纪律,加强公务车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编制和程序履行报批手续,防止和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和使用小汽车。要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规制度,不准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资金,不准挪用、截留、转移、挤占林业专项资金,不准建账外账和私设“小金库”,不准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要求,决不能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方便。
  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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