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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2007年煤矿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


  11.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制定煤矿整顿关闭工作三年规划的指导意见》要求和2007年关闭矿井数量目标计划,进一步落实关闭矿井名单,对已确定关闭的矿井,春节前后要再组织关闭一批。

  12.继续推进落实11部委局《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煤炭资源整合的若干意见》和即将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防止和纠正"假整合",打好整顿关闭第二战役,促进煤矿企业的实质性整合与重组。

  13.会同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联合执法活动,继续依法取缔无证开采,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超层越界开采的煤矿,并及时了解掌握整顿关闭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推进整顿关闭工作有序开展。

  (四) 落实"指导意见",努力夯实管理基础。

  深入贯彻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提高安全保障能力。

  14.继续推进7部委局《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贯彻落实,会同省(区、市)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研究细化相关配套措施,指导煤矿企业完善制度、加强安全基础管理。

  15.在继续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基础上,指导煤矿企业积极创建安全高效型矿井,并选择基础较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的煤矿开展安全高效型和本质安全型矿井创建试点,力争2007年在全国建成220个安全高效型矿井、10个本质安全型矿井。

  16.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将要下发的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指导意见,积极引导小煤矿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逐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17.大力推广新汶矿业集团鄂庄煤矿"闭环管理"、鸡西矿业集团全员安全培训以及神华集团创建本质安全型矿井等先进典型和经验,充分发挥好典型的示范和引路作用。

  (五) 落实准入制度,继续强化源头管理。

  不断修订完善标准,严格行政许可,提高准入门槛,加强动态监管,淘汰不符合安全条件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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