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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新会计准则过渡期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

  填表人:

  附件4
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企业《企业财务快报》编制说明
  (一)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包括母公司尚未执行但子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各级上市公司),《企业财务快报》可根据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快报有关指标解释填报。
  (二)《企业财务快报》中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计提折旧额”等指标仍按《关于印发中央企业2004年度企业财务快报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126号)的有关规定填报。
  (三)特殊指标填报口径解释:
  1. 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产生的收入扣除折扣与折让后的净额。本项目不包括“其他业务收入”的内容。
  2. 其他业务收入:指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出租包装物和商品、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交换(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或债务重组等实现的收入。
  3. 销售(营业)成本: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应结转的成本。本项目按“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合并填写。
  4. 销售税金及附加:按“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填写。
  5. 营业(经营)费用:是指企业营业或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按“销售费用”科目填列。
  6. 补贴收入:按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贴金额填列。
  7. 人工成本支出:指企业为职工在职期间和离职后提供的全部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内容填列。本项目不包括与法人单位签订劳务外包合同人员的薪酬。其中:
  (1)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按“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工资”明细填列。
  其中:“在岗职工工资总额”是指企业发放给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均在本企业且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固定职工、劳动合同制职工的工资、奖金及津贴等。
  (2)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反映企业在工资以外提供给员工的各种保险待遇。本项目按“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等明细项填列。
  (3)其他人工成本支出:是指不包括在从业人员劳动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费用中的其他人工成本。本项目按“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的“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明细项填列。
  8. 所有者权益总额:是指所有者在企业资产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包括: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本项目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9. 应交税金总额:反映企业本月应交的各项税金的合计数额,按“应交税费”科目填列。本项目不包括印花税。
  10. 计提减值准备总额:是指企业本月或本年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总金额。本项目按本期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变化额填列。
  二、《执行新准则企业财务快报分析指标表》编制说明
  (一)新准则对净利润的影响:指因新旧会计准则差异而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数。其中:
  1. 公允价值变动:指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损益的项目公允价值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其中“交易性金融工具”项目填写交易性金融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数;“投资性房地产”项目填写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对净利润的影响数。
  2. 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指因生产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确认在当期损益而对净利润产生的影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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