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特利等人任职资格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64号)
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哈特利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招商信诺发〔2006〕046号-050号)收悉。经审查,哈特利(Paul Hartley)、文保罗(Paul S. Menzies)、匡榕榕、唐志宏、郑先炳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哈特利(Paul Hartley)、文保罗(Paul S. Menzies)、唐志宏、郑先炳担任你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核准匡榕榕担任你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