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村镇银行组建审批工作指引》的通知


  5.发起人(出资人)基本情况及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会计报告。

  6.境内外金融机构作为发起人(出资人),应提供其注册地监督管理机构出具的书面意见。

  (五)发起人大会(出资人会议)同意出资设立村镇银行以及成立筹建工作小组并授权其履行组建工作职责的决议。

  (六)筹建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简历。

  (七)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八)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九)银监会按照审慎性原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开业申请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内容包括拟开业机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本结构、业务范围,章程制定,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经营方针及计划,主要管理制度,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是否符合开业条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拟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申请书(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分类逐人说明情况)。

  (三)筹建工作报告。内容包括筹建过程、筹建工作落实情况以及是否符合开业要求等。

  (四)章程草案。

  (五)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1.验资报告,应详细说明股东资格情况。

  2.附件:包括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汇总表,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股东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比例、上一年度盈利状况、归还银行贷款等情况),金融机构企业法人股东资格一览表(列示每个企业法人股东住所、企业法人代码、入股金额和占总股份比例、净资产比例、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盈利状况),自然人股东名册及其出资额,验资事项说明;持有注册资本5%及以上法人股东近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资信证明(包括资金来源、财务状况、资本补充能力和诚信状况);法定验资机构及注册会计师的资质证明(自然人股东名册、股东入股凭证复印件和持有注册资本5%以下法人股东近2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由受理机关保存,不报送决定机关,由受理机关在初审意见中反映)。

  (六)拟任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相关材料:

  1.任职资格申请表(筹建工作小组须加盖印章)。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