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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材料的审查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景顺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材料的审查意见
(证监基金字[2006]54号)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景顺长城2006年第1号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备案的报告》(景顺长城字[2006]第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经审查,我会对你公司报送的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材料不持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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