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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切实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管理工作的通知
(农经发[200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厅(局),农委(办):
  为了适应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逐步深化的新情况,推动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行监督卡制度重要性的认识
  多年来,各地按照中央的要求,在实行监督卡制度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入开展和中央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落实。但是,随着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逐步推进,一些地方对实行监督卡制度产生了模糊认识,认为农民负担减轻了,农民承担的税费项目不多了,监督卡可有可无了,因而放松了监督卡管理工作。有的监督卡内容不完善;有的监督卡填写不规范;有的监督卡只发放到村不到户;有的甚至停发监督卡。这些问题如不加以纠正,将会严重影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深入开展,引发许多矛盾。
  应当看到,通过实行农村税费改革和强化监督管理,农民负担虽然逐步得到了减轻,但农民负担重的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涉及农民负担的税费项目仍然很多,部分地方政策不落实的问题仍然突出,一些地方农民负担水平仍然很高。减轻农民负担仍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
  监督卡是农民的“明白卡”,是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宣传卡,也是基层收缴税费的重要依据。实践证明,监督卡不仅是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有效工作制度,也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的具体形式。因此,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实行监督卡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把完善监督卡制度作为当前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落到实处。
  二、及时进行监督卡内容的调整和规范
  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农民承担税费、劳务项目变化情况,及时进行监督卡内容的调整和规范工作。监督卡的主要内容应为:
  1、农户家庭基本情况。包括户主姓名、人口、劳力和计税土地面积、计税常年产量、计税价格、税率等。
  2、农户承担的税费和劳务。未免征农业税的地方,应包括农业税及附加的数额、完税期限和地点等。未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地方,应包括过渡期的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数量、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的数额;已取消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的地方,应包括村级范围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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