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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的意见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的意见
(建科[2004]87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各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实现“通知”中制定的2004年到2006年的资源节约活动的目标,进一步做好建设系统资源节约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建设系统资源节约活动

  建设系统涉及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等,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与能源、水、土地、原材料等自然资源的节约利用关系密切。

  近年来建设系统在积极推动节水、节地和建筑节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一些地区和单位对资源节约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建设行业的资源浪费现象仍然严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违反城乡规划使用土地的问题时有发生。如一些地方不顾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需要,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在城市建设中互相攀比,急功近利,贪大求洋,搞脱离实际、劳民伤财的所谓“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对历史文化名城和风景名胜区重开发、轻保护;在建设管理方面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有关规定,擅自批准开发建设、侵占公园绿地等。二是有些地方盲目发展高耗水、高耗能的项目如大草坪、水景观等。同时,能源浪费、城市供水管网漏水等现象严重。三是建筑能耗高,是相同气候条件发达国家的2-3倍,但舒适性却很差。四是建筑材料浪费现象严重,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低,每年生产实心粘土砖毁田达20多万亩。

  建设系统资源节约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各级领导必须认识到建设系统开展资源节约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建设系统推进资源节约活动。

  二、建设系统资源节约活动的三年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目标

  1.城乡规划建设方面:在城市规划建设方面存在的各种严重浪费资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切实提高土地资源、水资源和能源的利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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