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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商公字[2006]第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为了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同时,请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将有关材料分别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报总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总局公平交易局E-mail:zhilisyhl@saic.gov.cn):
  一、4月10日前报送本单位成立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有关情况、公布的举报电话或投诉网站。
  二、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开展专项工作及查办案件的有关情况。
  三、分别于6月30日及11月30日前报送专项工作的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材料。

  二00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进一步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认真执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坚决纠正在市场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交易活动中存在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遏制商业贿赂的蔓延势头,使市场秩序逐步规范,促进改革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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