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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制定盐酸哌替啶和枸橼酸芬太尼两种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

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制定盐酸哌替啶和
枸橼酸芬太尼两种麻醉药品价格的通知
(计办价格[2001]1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计委、物价局:
  为保证麻醉药品的生产供应,根据近年来生产成本变化情况,经与有关方面研究,决定适当调整盐酸哌替啶的价格,同时核定枸橼酸芬太尼注射剂新规格品的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盐酸哌替啶原料的含税出厂价格由每公斤1100元调整为1890元。盐酸哌替啶注射剂,规格为50mg/1mL*5支的含税出厂价格由每盒3.70元调整为5.50元;规格为100mg/2mL*10支的含税出厂价格由每盒11.82元调整为16.36元。盐酸哌替啶片剂,规格为0.025g*20片的含税出厂价格由每袋2.10元调整为3.05元;规格为0.05g*20片的含税出厂价格由每袋3.80元调整为5.34元。
  二、核定枸橼酸芬太尼注射剂的新规格品(0.5mg/10mL*2支)的含税出厂价格为每盒23.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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