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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全国人大财经委有关金融工作的建议的复函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对全国人大财经委
有关金融工作的建议的复函
(银办函[2001]128号 2001年3月14日)


全国人大财经委办公室:
  你办发送我行的全国人大财经委全体会议《会议纪要》(2001年第3、4、5期)收悉,现就涉及我行工作的有关问题和建议函复如下:
  一、关于建议人民银行在每个季度给全国人大财经委的汇报材料中,应介绍国有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情况及解决办法问题
  今后,人民银行在给全国人大财经委的汇报材料中,将提供各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变化情况。
  关于降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问题,近几年,我国银行业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国银行业的风险管理能力明显增强,历史形成的风险逐步化解,不良贷款基本见底并开始下降。到2000年底,国有独资商业银行逾期尚未收回的各类贷款占全部贷款的比例略超过25%,其中需要核销的呆账约占3%。从今年开始,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表示可将不良贷款比例每年下降2—3个百分点。 为此,人民银行正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选择316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二级分行,实施重点监控,专项检查,确保不良贷款率下降;二是严格监控四行新发放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三是与有关部门协商,为商业银行降低不良贷款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相信经过各方面的努力,这个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二、关于“银行大量外汇存款存在境外被国外银行使用,另一方面国家又用很高的代价去吸引外资”的问题
  从资金来源看,截止2001年1月底,我国银行吸收的各项外汇存款余额为1300亿美元,其中:单位存款458亿美元,储蓄存款749亿美元。资金来源还包括境外筹资290亿美元,境外同业存放7亿美元,境外同业拆入6亿美元,境外联行存放177亿美元,这四项合计约480亿美元。
  从资金运用方面看,同期国内各项贷款余额为842亿美元。资金运用中还包括存放境外同业35亿美元,拆放境外同业675亿美元,存放境外联行为114亿美元,此三项合计为824亿美元。
  来源和运用对照,净流出境外运作的外汇资金约344亿美元。
  银行相当部分外汇资金在境外运用的原因,主要是境内外汇贷款的有效需求不足。一是人民币贷款利率数次下调,已经低于同期美元贷款利率或与之持平,境内企业信贷需求倾向于人民币;二是目前我国仍实行资本项目管制,外汇在境内投资和获取收益的途径有限;三是人民币贬值的心理预期依然存在,减少汇率风险和偿债压力的心理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外汇贷款的需求。此外,由于境内外汇存贷款利率已经低于境外同档次的存贷款利率,促使银行将外汇资金用于境外,以获取较高收益。例如,美联储联邦基金利率(即商业银行隔夜拆借利率)为6%,目前境内一年期美元存款利率为4.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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