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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积极配合和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几点意见

教育部关于积极配合和推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进一步
加强和改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几点意见
(教师厅[2001]2号2001年2月23日)


  为了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教育部加大了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课程改革的力度,近期陆续下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教基[2000]28号)、《关于在中小学普及信息技术教育的通知》(教基[2000]33号)、《关于在中小学实施“校校通”工程的通知》(教基[2000]34号)、《关于全国使用“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试验修订稿)”和各学科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的通知》(教基函[2001]3号),以及《关于积极推进小学开设英语课程的指导意见》(教基[2001]2号)等多个文件。基础教育改革成功的关键在教师,为了积极地配合和推动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特对进一步改进中小学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几点意见:
  一、各级各类师范院校要组织干部和全体教师,认真学习教育部最近下发的几个关于基础教育改革的文件,并结合学习江泽民同志《关于教育问题的谈话》和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行讨论;要密切关注和了解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动态和走向,研究它们对教师培养和培训提出的新要求;要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积极探索改进教师培养和培训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新内容和新方法,切实提高中小学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要进一步增强师范教育为基础教育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配合和推动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当前的课程改革。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范教育中的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等师范学校德育工作的意见》(教师[2000]2号)和《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的意见》(教师[2000]3号附件)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特别要突出师范院校职前培养和中小学教师培训中的师德教育,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提高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对师范生和广大中小学教师强化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抵制邪教的教育,使师范生和中小学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三、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各级师范院校要认真研究制订新世纪中小学教师培养目标,在课程设置、课程结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作出调整,积极探索培养模式的改革,特别要加强对培养本、专科学历小学教师,初中综合课程和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师资进行积极研究和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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