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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工作规则

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资格考试监考人员工作规则
(财考[2001]14号)


  监考人员在参加监考工作前应接受必要的监考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则》、《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本规则及相关工作规程等。
  一、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佩带统一制发的监考标志。
  二、监考人员应于每科考试开始前30分钟进入考点。
  三、监考人员在每科考试开始前25分钟,到考点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后直接进入考场。
  四、监考人员应主动引导应考人员准时进入考场入座,查收禁止带入考场座位的物品,包括:书籍、笔记、带有文字的纸张、具备文字储存和音响功能的计算器、商务通、电子笔、各种通讯工具等。
  五、每科考试开始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启封试卷袋,根据试卷袋中提供的《资料物品清单》进行核对。核对无误的,应在开考前10分钟向应考人员分发答题卡和答题卷;如发现试题卷、答题卡、答题卷有差错的,应及时向考点负责人报告,经批准启用备用试卷袋,并在《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考场情况记录单》(在《考场清单》背面,下同)中注明。如发现其他资料物品有差错的,应于考试开始后向考点负责人报告,请求处理。
  六、试卷袋启封后,监考人员从试卷袋中取出《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应考人员考场守则》和《注册会计师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考试违纪、作弊处罚规则》,并向应考人员宣读。
  七、监考人员应指导应考人员在答题卡及答题卷规定位置填写(填涂)姓名、身份证件号及准考证件号,并指导应考人员从答题卷首页取下一张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上。
  八、开考前3分钟,监考人员开始向应考人员分发试题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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