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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家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在京直属科研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国家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在京
直属科研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科发党字[1998]006号)

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家科委



  院属各单位党委(组)、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国家科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在京直属科研单位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位的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中国科学院党组
                          一九九八年二月十日

关干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在

京直属科研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根据党章和党的十五大精神,现就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科技进步中,加强和改进中央国家机关在京直属科研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式,明确职责,切实加强科研单位的党建工作
  (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重大部署,是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的战略决策,是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实现这一战略决策,对于提高我国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增强综合国力,加速社会全面进步和国家的繁荣昌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中央国家机关在京直属科研单位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从大局出发,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把政治优势转化为科技和经济优势,与院(所)长一起,团结带领广大科技人员和职工,共同推进本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大业,为科教兴国战略的贯彻落实,提供思想、政治和组织上的保证。
  (三)按照党章及中央有关规定,科研院所的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认真履行党组织的基本职责: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参与本单位重大问题的决策,支持院(所)长依法行使职权;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党管干部的原则,与院(所)长共同搞好干部和科技队伍的建设;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搞好党的自身建设尤其是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领导并支持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和职代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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