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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税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1998年税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国税办发[199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税务学院:
  1997年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主要标志是从重视动态、局部和成绩信息逐步转变为重视综合、宏观和问题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1998年信息工作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效率和质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税务机关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和发挥,信息有不同于新闻宣传和正式文件的特殊优势。目前全国税务系统已形成从总局到各地的信息网络,可以使一些不宜于在新闻媒体反映的内部情况,以比正式文件快捷的方式传递,使各级领导及时掌握情况,作出决策、批示。1997年,总局上报的信息中有14条中央领导作了重要批示,推动了一些重要问题的解决。如深圳宝日公司偷税案件、浙江金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顺利查处;一些重要法规制度的出台;把税法知识列入中小学课本;一些地方截留国家税款和一些企业偷逃税收以后不能严惩重罚等重要问题的及时解决等,都是坚决贯彻执行中央领导批示的结果。
  各级领导要重视和加强对信息工作的指导。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全国税务信息工作规则》的要求,配齐配强信息工作人员,并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健全信息工作制度,改善工作手段,尽快协助总局开通省以下国税局、地税局信息传输网络。
  二、重点围绕全面加强税收管理编报信息
  各级税务机关要围绕《1998年全国税收工作要点》,突出全面加强税收管理,努力实现税收与GDP同步增长的主线,重点编报以下信息:
  (一)各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中央出台的重要法律、法规后情况和问题。如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完善分配结构和分配方式等对税收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和有待上级解决的问题。
  (二)重要会议精神的落实情况。
  (三)坚持依法治税、巩固改革成果的措施和存在的问题。
  (四)收入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组织收入特别是清理欠税、“两税”收入、个人所得税、涉外税收和个体税收的征管措施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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