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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推进素质教育调整中小学教育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

教育部关于推进素质教育调整中小学教育
教学内容、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的意见


  中小学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努力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是当前基础教育改革的一项紧迫任务。按照我委《关于当前积极推进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教办(1997)29号文附件),经研究,决定调整中小学部分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加强对教学过程的指导与管理。现提出如下调整意见:
  一、调整的原则和要求
  本次对教育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的调整,在不改变现行课程结构、课时、教材体系的前提下,本着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有利于教育教学秩序稳定的原则进行。调整后,要保证大多数学校在规定的授课时间内能较好地完成教学任务。
  (一)学科类课程
  义务教育阶段重点调整的学科,小学为语文、数学。初中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对小学自然、社会和初中生物、历史、地理等学科,如有需要,也可适当调整。
  调整方式和要求如下:
  1、适当删减教学内容。部分学科教学内容较多,与课时矛盾突出,必须删减一部分教学内容。所删内容须是不影响学生继续学习的繁琐要求或内容,或学科间有不必要的重复,或当前理论界、学术界仍有争议的,或使用价值极少的内容。
  2、适当降低教学要求。教学要求过高,实际教学很难达到,或不降低要求层次,就很难控制相关内容的教学深广程度,对此应作适当调整,把教学要求切实降低下来。
  3、将部分教学内容改为选学内容。对仅与部分学生生活经验相关,或必须有较高的物质条件作保证,或学生今后仍要重复学习的教学内容可改为选学。
  4、适当缩小考试内容范围。对只在学习过程中起辅助作用的,或只要求学生初步了解的内容,或教学中不要求全体学生掌握的内容,或教学要求不明确的内容,可限定为只学不考。
  (二)活动类课程
  此类课程旨在丰富学生感性学习经验,提高观察、分析、动手能力,培养学生自主参与精神和创造能力。各地应因地、因校制宜组织学生接触自然、接触社会,通过动手操作,参与实践,获得直接经验。要防止活动类课程学科化倾向,或形式主义走过场。各地要认真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活动类课程的质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研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编写供教师使用的教学指导书。活动类课程不要编写学生用书和加重学生负担。
  (三)专题性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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