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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做好1998年教育督导工作的若干意见[失效]

  从全国看,当前“两基”形势总体上是好的,但任务还十分艰巨,困难很多。为顺利实现1998年的“两基”目标,并为明后两年“两基”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必须坚持199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定的“两基”方针、政策、原则和规划目标。今年“两基”工作应强调如下几点:
  一是加大分类指导的力度。二片地区,特别是几个人口大省,规划实现“两基”的县(市、区)数量大,困难也较多,是打好决定全局的“两基”攻坚战的关键地区,是今年全国“两基”工作的重点。二片各省(直辖市)务必再接再厉,克服困难,积极进取,按质按量按期完成今年规划目标,为实现全国的“两基”任务做贡献。三片地区的“普九”、“普初”工作,一方面要加大国家和省的指导和帮助的力度,一方面各地都要振奋精神,艰苦奋斗,从实际出发,积极进取,首先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在此基础上,发展初中,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少数特困地区,先普及初小,后普及高小。切实解决女童入学、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最大限度地控制新文盲的产生。除经国家教委批准的少数高寒民族地区外,验收标准不得自行随意降低。
  已验收地区,要做好巩固提高工作,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薄弱环节。多数地区要以巩固原有评估验收项目的指标要求为重点,充实现有办学条件、巩固普及程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中城市、少数经济和社会发展条件较好、“两基”基础较巩固地区,可制定切实可行的提高内容的要求。要制定和完善“两基”复查办法,建立“年检”制度,复查的内容要紧紧围绕“两基”评估验收的原有指标,一般不再新设指标。复查要有重点,不同地区可有不同侧重。经复查,连续两年不能保持“普九”和“扫盲”指标要求的,应由省级人民政府撤消其称号,并报国家教委备案。
  二是正确掌握“两基”标准。既要防止脱离当地实际,盲目追求高标准、高指标的倾向,也要防止消极等待,畏难不前的倾向,更要防止弄虚作假。对于弄虚作假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当前,“两基”更要注重质量,坚持按规划、按标准、按程序推进,条件不具备的不要勉强提前。实施“两基”要贯彻“软件从严,硬件从实”,即普及程度、师资水平、基本办学条件从严要求,校舍、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要从实际出发;校舍建设、校园环境要充分考虑当地经济水平和群众的承受能力,坚固、够用、适用的平房同样可以实施义务教育。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条件与速度,数量与质量,普及与提高,投入与效益的辩证关系。
  三是进一步强化政府行为。“两基”能否顺利实施,“巩固提高”能否到位,关键在政府。各级教育部门、督导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政府行为是否到位,是“两基”验收检查的重要方面,主要检查:第一,政府要优先保证“两基”的投入,实现“三个增长”,足额征收城乡教育费附加,不拖欠教师工资。第二,要进一步完善“地方负责,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县级政府在组织实施义务教育中负有主要责任。要不断加强县级政府统筹管理权,不宜将管理职责层层下放。村一级负有办学责任,但不负有管理学校的职责。第三,要发动全社会关心、支持义务教育。我国是穷国办大教育,必须实行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依法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投入体制。要向社会广泛宣传,减轻农民负担与农村普及义务教育,都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大政,都是符合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要使两者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农村教育集资和征收教育费附加,要依法依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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